法治副校长当好“护苗人”


原标题:法治副校长当好“护苗人”

史红利在卫辉市一中新校区为同学们做普法宣传。邢露文 摄

□本报记者 王斌 本报通讯员 王付荣

“同学们,民法典是你们校园生活的好帮手,大家在学习、生活中遇到成长的烦恼,都可以翻一翻,也许能从中找到解决办法。”5月24日,卫辉市公安局孙杏村派出所所长、卫辉市一中新校区法治副校长史红利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向同学们宣传民法典。

孙杏村派出所辖区位于城乡接合部,有中小学校9所,在校学生1.5万人,史红利每年都会走进校园,为同学们上法治教育课。“公安机关大量执法工作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史红利说,民法典施行后,她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并组织全所民辅警一起学。大家经常分享学习感悟,并结合工作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一次,史红利在辖区走访时发现,一名儿童的父亲长期对其打骂虐待,其母亲明知孩子的遭遇却不管不问。史红利多方奔走,与各相关部门沟通,依据民法典中“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经过相关程序,依法指定儿童的祖父母为其监护人。孩子脸上又有了笑容。

除了发动同事们学习民法典,史红利还非常注重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派出所的多名民辅警都担任着辖区各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去学校讲法治课时,民法典是他们口中的“高频词”,渐渐地,孩子们都知道民法典是守护自己的“盾牌”。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已深深植入师生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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